榆林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3-03-28 20:56 次浏览

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榆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具体制定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二)专业面试小组

按照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成立三个专业面试小组,化学专业面试小组、材料与化工专业面试小组和资源与环境面试小组。专业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面试,组长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

二、复试考生名单

(一)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调剂考生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达不到录取数量,根据国家文件精神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不高于300%

第一志愿报考化学专业或本科为化学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调剂至化学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或本科为材料、化工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调剂至材料与化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资源与环境专业或本科为环境、石油与天然气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调剂至资源与环境专业。

三、复试安排

我院对所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考生须按指定时间来校复试。

(一)第一志愿考生

1.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4月1日08:30-9:30

地点:4号教学楼502

资格审查人员:薛帆、曹雄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④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⑤《榆林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⑥《榆林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承诺书》;⑦《体格检查表》。(表⑤、⑥和⑦下载网址:https://yjsc.yulinu.edu.cn/info/1013/86809.htm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加试对象

同等学力考生指获得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加试科目

学术学位:化学(0703)

无机化学(070301)

《有机化学》(满分100分);《分析化学》(满分100分)。

有机化学(070303)

《无机化学》(满分100分);《分析化学》(满分100分)。

物理化学(070304)

《有机化学》(满分100分);《分析化学》(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

《无机化学》,王书民主编,科学出版社。

《有机化学》,李景宁主编(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分析化学》,华中师范大学等编(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0856)

能源化工方向

《化工工艺学》(满分100分);《仪器分析》(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

《化工工艺学》,朱志庆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仪器分析》,孙凤霞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材料化学工程方向

《材料科学基础》(满分100分);《物理化学》(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

《材料科学基础》,余永宁主编(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物理化学》,傅献彩主编(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0857)

环境工程(085701)

《化工原理》(满分100分);《普通化学》(满分100分)。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706)

《油层物理》(满分100分);《工程流体力学》(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

《化工原理》,陈敏恒主编(第四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普通化学简明教程》李聚源主编(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油层物理》,何更生主编(第二版),石油工业出版社。

《工程流体力学》,陈小榆主编(第一版),石油工业出版社。

3)加试形式

加试单独进行,考试方式为开卷,单科考试时长为90分钟。加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其他要求

任何一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复试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

1)面试形式

由面试小组采用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为每生20分钟。

2)面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面试中通过交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专业综合情况面试(7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及应用的水平与能力、对报考专业的认识程度等。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听说情况评定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日10:00-11:30

材料与化工-面试地点:4号教学楼502

资源与环境-面试地点4号教学楼605

(二)调剂考生

1.资格审查

调剂考生资格审核拟线上进行,所需提供材料参照第一志愿考生执行。调剂考生提交调剂申请后应立即相关材料(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调剂专业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xuefan@yulinu.edu.cn。

资格审查期间,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参考一志愿考生同等学力加试办法加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

参考一志愿考生面试办法,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得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

四、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1.考生最终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5×50% +考生复试总成绩×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有成绩相同的考生,需增加小数点后位数。如依然相同则以复试成绩为录取依据。

2.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按照考生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我院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递补录取

1)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或研究生院通知考生并经过3个工作日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二)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院;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工作单位、榆林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

(三)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四)体检

1.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须于面试前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2.体检项目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3.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在指定时间内邮寄或送交至我院研究生秘书。

五、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接受举报受理单位:榆林学院纪委办公室;

接受举报电子信箱:jijianwei@yulinu.edu.cn;

接受举报电话:0912-3898030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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