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2025年调剂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第二批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5-04-10 20:45 次浏览

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榆林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文件。

一、组织领导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具体制定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二)专业面试小组

按照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成立专业面试小组,专业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面试,各面试小组组长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

二、调剂复试名单确定

(一)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根据专业缺额情况,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在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不高于300%

学科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差额比例

备注

085602

化学工程

1:1.5

差额复试最低分数如有多名同分考生,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085701

环境工程

1:2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3

070300

化学

1:3

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第批次)名单见附件1,请名单内考生及时加调剂复试QQ群(540935753

三、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1.考生复试时须提供: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9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自考生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其他材料(若无可不提供该项材料):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2.考生收到调剂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按照要求将以上相关材料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内(命名规则为:调剂专业+姓名),发送至邮箱cace-yl@outlook.com 2025414日前截止

3.所有考生复试前须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复试期间将进行严格的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加试

1.加试对象:同等学力考生。

2.加试科目:


一级学科/类别

加试科目名称

考试方式

考试

时长

可参考书目

化学

物理化学

开卷

90分钟

《物理化学简明教程(第四版)》,印永嘉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分析化学

开卷

90分钟

《分析化学》,华中师范大学等编(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材料与化工

化学反应工程

开卷

90分钟

《化学反应工程》,陈甘棠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物理化学

开卷

90分钟

《物理化学简明教程(第四版)》,印永嘉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资源与环境

化工原理

开卷

90分钟

《化工原理》,陈敏恒(第五版)(上、下),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年。

工程流体力学

开卷

90分钟

《工程流体力学》,陈小榆(第一版),石油工业出版社,2015年。

3.加试分值:每门科目满分100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复试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加试为线上进行(考生需要在安静独立的环境进行加试,全过程需双机位监控)。如有考生需要加试,具体时间会另行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复试通过线上远程网络进行,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平台,要求双机位,考生复试地点自定,但必须是在一个独立的没有外界干扰的空间内。考生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4

2.复试时长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或面谈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听说情况评定成绩。

3)专业能力考核(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及应用的水平与能力、对报考专业的认识程度等。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折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得分+英语能力考核得分)/150×100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50%×100+考生复试总成绩×50%

2.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小数后仍有成绩相同的考生,需增加小数保留位数。

四、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分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递补录取及不予录取人员名单,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递补录取

1.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在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造成指标空缺后,按排序依次进行递补,经我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状态,同时将调整后的名单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处于递补录取状态的考生自主决定是否再次进行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体检

1.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调档

被录取为定向培养方式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工作单位、榆林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见附件5),逾期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方式的考生,应在确认拟录取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邮寄或送交给我院。

七、咨询方式

考生如有疑问,可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薛老师:19829020002 陈老师:18091215707


附件:

1.榆林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2025年研招考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第批)

2.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诚信复试承诺书

4.腾讯会议线上远程网络面试要求及操作流程

5.榆林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研究生协议书